质量是药品的生命,质量无法保证的药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毒品,不但不能治疗人体疾病,反而贻误治病时机,危及患者生命。要想做好药店里的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地查遗补缺,必须掌握三个标准。这三个标准是其他工作的基础,基础性工作如果做不好,就很难保证药品质量,也就难以达到方便顾客,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根本目的。
一、购进验收标准
连锁药店的门店没有购进环节,只是接受总部的配送,按照来货跟踪单和零售拨货单验收即可。而单体药店在购进药品时,应注意对供货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索取相关资料,包括供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以上均须盖有供货单位的公章;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索取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另外还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以上资料齐全,才可签订合同,实施采购行为。从资质审查上把好关,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一般资信较差,门店不应与这样的单位发生业务。
验收药品时,须逐批对照实货进行外观性状检查,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外观异常者,不能验收入店。
二、在店养护标准
出厂的药品经检测合格后即可进入流通领域,在流通环节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养护,若不注意养护,合格的药品可能就会变成不合格药品。如部分药品需储存在4~6℃,若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造成药物物理或化学成分的改变,造成药品失去治疗作用,成为不合格品;部分药品需要遮光密闭保存;有些需要常温状态下保存,温度过高就会发生危险,高浓度的双氧水溶液在强光照射下,会发生快速分解,造成爆炸。因此,做好药品养护,不只是能够避免不合格药品出现,也是保证营业安全的实际需要。
要做好定期养护工作,质管人员应对每一种药品的储存条件心中有数,严格按照储存要求将药品放在相应区域储存或陈列,店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过高过低都要采取措施。若温度过高,一些栓剂就容易溶化,温度过低,一些液体就可能冻结或破裂;湿度过大,易吸湿药品就会吸水分解;湿度过低,过于干燥,药品包装如铝塑包装就容易干裂起边,铝塑与PVC板之间就会出现分离,片剂和胶囊就会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容易受污染变质。因此养护工作必须做好,否则质量合格的药品就会因养护不当变成不合格药品,对患者造成伤害,也必然影响门店的信誉,带来商誉和经济的双重损失。
三、分类陈列、售后服务标准
药品陈列除了要美观、便利,还要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店内的商品应按以下层次分开陈列。首先,药品非药品要分开,非药品一般包括: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药品中中药饮片应单独装斗,其他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再行分类。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各按照内服和外用再分开陈列。外用药又分为易串味和非易串味分开陈列。而危险品受光、热、空气、水分、撞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燃烧、爆炸或具有腐蚀性、刺激性和剧毒性的药品。如:硝酸甘油、松节油、硫磺、樟脑、高锰酸钾、敌百虫、甲醛溶液等不能陈列,只能展示其空包装。
处方药应该凭处方销售,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遇有配伍禁忌和处方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拒绝调配,必要时要由原处方医生更改并签名或重新开方后才可销售。销售OTC药品时,营业员应对顾客做好用药指导,交待注意事项,使顾客合理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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