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多家药企未通过欧盟GMP检查。据悉,包括华北制药集团旗下的先泰药业、普洛药业旗下的浙江普洛康裕、福建南方制药等在此次检查中均未能通过,这意味着这些公司的相关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据悉,未通过原因主要是存在数据管理不充分、分析报告造假等多重问题。温度验证
而国内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形势也更为严峻。《中国经营报》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2014年,广东、吉林、安徽等多个省份的五十余家制药企业的药品GMP证书被收回。
据记者粗略统计,被收回GMP证书的制药企业中,大部分为中药生产企业,而飞行检查中所暴露的中西药生产交替共线、涉嫌生产假冒中药饮片、中药材霉变等问题,也是整个中药行业问题的一个缩影。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新版GMP认证的推进及大限的临近,医药行业或将迎来重新洗牌的契机。
2011年3月开始实施至今,新版药品GMP的认证被认为是医药行业重新洗牌的一个契机。
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要求,新版GMP的认证工作有两个时间节点: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温度验证仪
药品GMP是国际上评价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参与药品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内容和标准,它对药品生产中原辅料采购和检验、生产投料、制剂加工、质量检验、仓储保存及产品出厂放行等生产全过程的条件和方法都进行规定和要求,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
据了解,我国在1988年开始逐步推行药品GMP,此后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2004年7月1日实现了所有药品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的目标。通过实施药品GMP,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但原有药品GMP已颁布实施十多年,其中有些规定过于宽泛,有些制度存在缺失,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可控的目标要求。
目前所说的新版GMP,指的是2005年启动修订、2010年修订完成的规范。
业内人士表示,新版GMP更加注重质量管理的细节,相比原有药品GMP,制度和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基本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
其中较为重要的改变包括:提高了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药品GMP的空气净化A、B、C、D分级标准,并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
同时,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对厂房设施的设计提出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等方面也做出具体规定。
新修订药品GMP有效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我国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160家企业的450个原料药、103家企业的143个制剂品种通过国外药品GMP认证检查。
深圳市研工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认为,随着新版GMP实施认证的推进,医药行业,尤其是中药生产行业将面临提升产业集中度、优胜劣汰的契机。
与此同时,飞行检查这一监管模式的作用被关注,此次被收回GMP证书的企业,基本都是在食药监部门的飞行检查中被查出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药品飞行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被检查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的特点是事先不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现场的方式,对被检查单位执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真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或者暗访调查。
据悉,2014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曾两次分别向食药监管部门及公众对《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有核查投诉举报问题;调查药品质量风险;调查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等六种情形,可以启动药品飞行检查。
一位业界人士表示,飞行检查模式是一种监管模式的转变,由原来的分散抽检改为分散抽样、集中检验;由“检验--合格率—药品质量公报模式”转变成“检验-探索性研究--综合评价—发警告函或直接飞行检查”模式。“可以肯定的是,飞行检查将成为食药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的一种常态,违规的药企将被严惩。”